8181801威尼斯众创空间管理制度
一、创业项目经营守则
1.科技园根据创业团队的实际情况,分配1-4个工位。企业应在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不得转借工位给无关人员使用,因工作需要外人进入的情况,需严格执行进门登记制度。
2.企业不得擅自对众创空间的既定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3.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众创空间作息时间,众创空间内严禁任何人员留宿。
4.企业必须做到人员离开众创空间时,锁好门窗,关闭电源。
5.由于企业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企业承担;后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企业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7.企业在科技园的统一安排下向人社部门申请创业扶持资金或开业补贴等。如果没有按要求配合,造成失去机会,责任自己承担。
8.企业在所属工位外举行活动,需提前一天向科技园学生管委会申请;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三天进行申请。不得在经营区域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体育活动,娱乐活动,面试培训活动等。
9.企业使用会议室需提前向企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自觉维护、打扫会议室的卫生,会议室不得抽烟。
上述守则将作为对企业进行量化考核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勒令退出。
二、创业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企业,且注册地在8181801威尼斯大学科技园。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生或毕业不满5年的毕业生,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所在学校或毕业学校不限制。
3.具有科技性、创新性的创业项目优先入园。
三、创业项目的退出
(一)期满退出
项目与科技园合同期限为1年,每学期考核两次,合同期满的项目需离开科技园自主经营,到科技园学生管委会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特殊情况经审核批准可以延长续签协议(6个月)。
(二)申请退出
因创业项目内部问题,企业负责人向科技园学生管委会提出退出申请,经科技园学生管委会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退出。
(三)勒令退出
对严重违反科技园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创业项目,科技园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
1.创业团队进驻后,未按要求在众创空间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4.不按规定时间交纳应缴费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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