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驻郑高等院校、事业类科研院所、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输出类补助),企业(技术吸纳类补助):
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1〕44号)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对申报形式和申报时间进行了调整,由书面申报调整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同时报送的形式,申报时间调整至6月底7月初,具体申报条件、申报要求见附件省厅通知。现将省厅通知文件转发,请抓紧组织申报,并就郑州市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推荐渠道安排。航空港区、高新区、经开区所辖单位由三个开发区单独组织申报直报省科技厅,其他区县(市)所辖单位由郑州市科技局组织申报推荐至省科技厅,其中省属高等院校统一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直报省科技厅。请航空港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组好本辖区单位集中申报、受理及推荐上报;其他区县(市)要积极通知本辖区单位申报,由郑州科技局集中受理及推荐上报;省属高等院校请及时咨询联系省教育厅。
2.郑州市科技局受理申报要求。通过郑州市科技局受理推荐,因网上审核、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汇总盖章需要时间,郑州市截止日期早于省厅时限,请务必按时提报材料,过期不予受理。郑州市科技局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23日下班前,纸质材料一式3份(市科技局留存1份,报送省厅2份)于7月1日下班前报送至郑州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郑州市工人路13号郑州市科学技术局4楼406室),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kjjcgc@126.com。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张超 65990399
郑州市科技局咨询受理:成果处、市场服务中心 郑冠彬、俞永达 67170769、13513805907
2021年5月12日
附件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pdf